|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包法利夫人 | 上頁 下頁 |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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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聲音變柔和一些:「哎!你的鴨舌帽,你回頭會找到的;沒有人偷你的!」 大夥又安靜下來,頭俯在筆記本上。新生端端正正坐了兩小時,儘管不時有筆尖彈出的小紙球,飛來打他的臉,可是他擦擦臉,也就算了,低下眼睛,一動不動待到下課。 夜晚他在自習室,從書桌裡取出他的套袖,把東西理齊,小心翼翼,拿尺在紙上打線。我們看見他學習認真,個個字查字典,很是辛苦。不用說,他就仗著這種堅強意志才不降班;因為他即使勉強懂了文法,造句並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堂長開的蒙,父母圖省錢,盡遲送他上中學。 他的父親查理·德尼·巴爾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來當軍醫副,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徵兵事件上受了牽連,被迫在這期間離職,當時就利用他的長相漂亮,順手牽羊,撈了六萬法郎一筆嫁資:一個帽商姑娘愛上他的儀錶,給他帶過來的。美男子,說大話,好讓他的刺馬距發響聲,絡腮鬍鬚連髭①,手指總戴戒指,衣服要顏色鮮豔,外貌倒像一個勇士,說笑的興致卻像一個跑外的經紀人。結婚頭兩三年,他靠太太的財產過活,吃得好,起得遲,用大瓷煙斗吸煙,夜晚看過戲才回家,常到咖啡館走動。岳父死了,幾乎沒有留下什麼來;他生了氣,興辦實業,賠了些錢,隨後退居鄉野,想靠土地生利。可是他不懂種田,正如不懂織布一樣,他騎他的馬,並不打發它們耕地,一瓶一瓶喝光他的蘋果酒,並不一桶一桶賣掉,吃光院裡最好的家禽,用豬油擦亮他的獵鞋,不久他看出來,頂好還是放棄一切投機。 ﹛① 絡腮鬍鬚盛行於浪漫主義時期。﹜ 所以他一年出兩百法郎,在科①和庇卡底交界地方一個村子設法租了一所半田莊半住宅的房子;他從四十五歲起就悶悶不樂,懊惱萬分,怪罪上天,妒忌每一個人,閉門不出,說是厭惡塵寰,決意不問世事。 ﹛① 科,諾曼底一地區,屬塞納河下游北部沿海高原地帶,西北與庇卡底相鄰。科地出產麥、蘋果,農民多兼營畜牧業。﹜ 他的女人從前迷他,傾心相愛,百依百順,結果他倒生了外心。早年她有說有笑,無話不談,一心相與,上了歲數,性子就變得(好像酒走氣,變成酸的一樣)彆彆扭扭,嘁嘁喳喳,急急躁躁的。她看見他追逐村裡個個浪蕩女人,夜晚不省人事,酒氣沖天,多少下流地方叫人把他送回家來!她受盡辛苦,起初並不抱怨,後來自尊心怎麼也耐不下去了,索性不言語,忍氣吞聲,一直到死。她奔波、忙碌,一刻不停。想起期票到期,她去見律師,見庭長,辦理了緩期支付;在家裡又是縫縫補補、洗洗熨熨,又是監督工人、開發工錢,而老爺無所事事,始終負氣似的,昏天黑地挺屍,醒轉來隻對她說些無情無義的話,在爐火角落吸煙,往灰燼裡吐痰。 她生了一個男孩,必須交給別人乳養。小把戲回到家,慣得活像一個王子。母親喂他蜜餞;父親叫他打赤腳,甚至冒充哲學家,說他可以學學幼畜,全身光著走路。他對教育兒童有一種男性理想,所以排斥母親的影響,試著按照這種理想訓練,用斯巴達方式,從嚴管教。他打發他睡覺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和侮辱教堂行列。可是小孩子天性馴良,辜負了他的心力。母親總把他拖在身邊,幫他剪裁硬紙板,給他講故事,喋喋不休,一個人和他談古道今,充滿了憂鬱的歡樂和閒話三七的甜蜜。日子過得孤零零的,好勝心支離破碎,她把希望統統集中在這孩子身上。她夢想高官厚祿,看見他已經長大成人,漂亮,有才情,成了土木工程師或者法官。她教他讀書,甚至彈著她的一架舊鋼琴,教他唱兩三支小戀歌。可是包法利先生不重視文學,見她這樣做,就說:「不值得!」難道他們有錢讓他上公立學校,給他頂進一個事務所①或者盤進一家店面?再說,「一個人只要臉皮厚,總會得意的」。包法利夫人咬住了嘴唇,孩子在村裡流浪著。 ﹛① 指律師、公證人事務所。﹜ 他跟在農夫後頭,拾起碎土塊,趕走飛來飛去的烏鴉。他吃沿溝的桑椹,拿一根竿子看守火雞,收成期間翻穀子,在樹林裡跑來跑去,雨天在教堂門廊玩造房子,遇到盛大節日,就央求教堂聽差讓他敲鐘,為的是整個身子吊住粗繩,上下來回擺動。 所以他長得如同一棵橡樹,手臂結實,膚色健康。 十二歲上,母親給他爭到開蒙,請教堂堂長教。可是上課的時間又短,又不固定,不起什麼作用。功課不是忙裡偷閒,站在聖衣室,匆匆忙忙,趕著行洗禮和出殯之間教,就是在做晚禱以後,堂長不出門,叫人把學生找過來教。他們上樓,到他的房間坐下;蚊子和蛾子兜著蠟燭飛翔。天氣熱,孩子睡著了;老頭子手搭在肚子上,昏昏沉沉,跟著也就張開嘴,打起鼾來。有時候,堂長給鄰近病人做臨終聖事回來,望見查理在田裡撒野,喊住他,開導他一刻鐘,利用機會,叫他在樹底下變化動詞。落雨了,或者過來一位熟人,打斷他們。其實他一直對他滿意,甚至說:年輕人記性很好。 不能讓查理這樣下去。太太下了決心。老爺慚愧了,或者不如說是疲倦了,不抗拒就讓了步。他們又拖了一年,等孩子行過他的第一次聖體瞻禮。 一晃又是半年,第二年才決定把查理送進魯昂的中學。約摸十月末,趕在聖羅曼節集市期間①,父親自己帶他來。 ﹛① 聖羅曼,七世紀魯昂主教,十月二十三是他的節日,屆時舉辦集市,這是魯昂最大也最著名的集市,前後共有二十五日。﹜ 我們現在沒有一個人能想起他當時的情形。他是一個性情溫和的男孩子,遊戲時間玩耍,自習時間用功,在教室聽講,在寢室睡得好,在飯廳吃得好。他的保證人是手套街一位銅鐵器皿批發商,星期天鋪子不做生意,每月一次,把他接出來,打發到碼頭散散步,看看船,然後一到七點,晚飯之前,送回學校。每星期四夜晚,他用紅墨水給母親寫一封長信,拿三塊小圓麵團子封口;隨後他就溫習歷史筆記,或者讀一本扔在自習室的舊書《阿納喀爾西斯》①。散步中間,他和校工閒談,校工像他一樣,是鄉下來的。 ﹛① 《阿納喀爾西斯》(1778),一本遊記,敘述古代徐西亞人阿納喀爾西斯,到希臘觀光,訪問當時所有的名流。作者是巴爾泰萊米(1716—1795)。﹜ 他靠死用功,在班上永遠接近中等,也一直保持下來;甚至於有一次,他考博物,得到表揚。但是臨到第三學年①末尾,父母叫他退學讀醫,深信他單靠自己,就會得到學位。 ﹛① 相當於高中一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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