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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是一個農家的女兒,在修道院受過貴族化的教育,她瞧不起當鄉鎮醫生的丈夫包法利,夢想著傳奇式的愛情,可是她的第一個情人是個道德敗壞的鄉紳,第二個情人是個自私怯懦的見習生。她的偷情沒給她帶來幸福,倒給投機商人造成了可趁之機,使她成為高利貸者盤剝的對象。最後她債積如山,無法償還,丈夫的薄產早已被她揮霍殆盡,情人又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在山窮水盡,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只好服毒自殺。 《包法利夫人》于1856-1857年在《巴黎雜誌》連載,轟動文壇,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司法當局對作者提起公訴,指控小說「傷風敗俗、褻瀆宗教」,傳喚作者到庭受審,終以「宣判無罪」收場,而隱居鄉野、籍籍無名的作者從此奠定了自己的文學聲譽和文學史地位。 (2026-10-7,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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