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孫飄流記 | 上頁 下頁
六八


  這一切完成以後,我又把開船的種種知識教給星期五;因為他雖然知道怎樣用槳來劃小船,可是對於帆呀舵呀這些東西,卻一竅不通;他見我用舵駕著小船,在海上往來自如,又見那只帆隨著船行方向的變化,一會兒這邊灌滿了風,一會兒那面灌滿了風,不禁大為驚異——簡直驚異得有點發呆了。可是,不久,我就逐漸使他習慣了,摸熟了這些東西,他終於成了一位熟練船員。只有羅盤這個東西,我卻始終沒法使他瞭解它的作用。好在這一帶很少碰到多雲或有霧的天氣,不大用得著羅盤,反正晚上總看得見星位,白天總看得見海岸。唯一的例外是雨季,可是雨季誰也不出門,不管是走旱路還是走海路。

  自從我被困在這裡以來,現在已經是第二十七年了,雖然最後的三年,我有星期五在身邊,生活過得和以前大不相同,似乎不應該算在裡面。我懷著過去一樣的感激心情,度過了我登陸的紀念日。假如我過去有充分的理由感謝上帝,那麼現在的理由就更加充分了,因為我現在有更多的事實可以證明上天對我的愛護,並且有更大的希望可以有效地、迅速地脫離大難,因為我心裡有一種很明確的感覺,知道我脫離大難的日子已經不遠了,知道我再也不會在這地方住上一年了。可是,儘管這樣,我還是照過去一樣,繼續進行我的耕作,不停地挖土、種植、打圍牆。另外像採集和曬制葡萄這些事情,也像往日一樣進行。

  雨季又要到了,雨季一來,我出門的時間又要少了。我盡可能地把我們的新船加以妥當安置,把它移到我從前卸木排的那條小河裡去,並且趁漲潮的時候把它拖到岸上,又吩咐星期五在那裡挖一個小小的船塢,寬度剛好容得下小船,深度剛好把水放進來,把它浮起來。然後,等潮水退去,我們又在船塢口上築了一道堅固的堤,擋住海水;這樣,就是潮水上來,船也是幹的。為了遮住雨水,我們又在船塢上面放了許多樹枝,密密厚厚的,好像茅草屋頂。就這樣,我們靜候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到來,也就是我所預定的冒險日期的到來。

  旱季快要到了;隨著晴朗天氣的到來,我又忙著籌劃起來了。我天天都準備著我的航行。我所進行的第一樁事情,就是儲備起相當數量的糧食供航行之用,並且打算在一星期或兩星期之內掘開船塢,把船放到水裡。有一天早晨,我因為正忙著這一類的事情,就叫星期五到海邊去,看他能不能夠找到一隻龜鱉,因為我們每星期總要弄一兩隻回來,吃它的蛋和肉。星期五去了不多一會兒,就飛似地跑回來,一縱身跳進了我的外牆,仿佛腳不著地似的。我還來不及開口,他就對我嚷著:「主人,主人,糟了!壞了!」我說:「什麼事,星期五?」他說:「那邊有一個,兩個,三個獨木船;一個,兩個,三個!」我聽了他這種說法,還以為有六隻船哩;再問了問,才知道只有三隻。我說:「不要害怕,星期五。」我儘量壯著他的膽子。

  可是,這可憐的傢伙簡直嚇壞了,因為他首先想到的是,這些人是來找他的,並且准定會把他切成一塊一塊的吃掉。他渾身一個勁兒地發抖,簡直叫我把他無可奈何。我儘量安慰他,告訴他我也和他一樣有危險,他們也會吃掉我。「但是,」我說,「星期五,我們一定要決心同他們打仗。你能打嗎,星期五?」他說:「我會放槍,但是他們來的人數很多。」我說:「那不要緊,我們的槍可以嚇走他們,不必打死他們。」

  於是我問他,要是我決心保衛他,他肯不肯保衛我,跟我站在一邊,聽我的吩咐。他說:「你叫我死都行,主人。」於是我拿了一大杯甘蔗酒,讓他喝下去;我對我的甘蔗酒一向節約得很好,因此至今還存了不少。等他把酒喝下去,我叫他去拿我們平常攜帶的那兩支鳥槍,把它們裝上大號的沙彈,就像手槍子彈那麼大。接著我自己也取了四支短槍,每支短槍裡裝上兩顆斜形彈和五顆小子彈,又把我的兩支手槍,每支裝了一對子彈。另外我又把我的大刀掛在腰上,按照平常那樣,不帶刀鞘,同時把斧子交給星期五。

  這樣準備好了以後,我就拿了望遠鏡,跑到山坡上去看動靜。從望遠鏡裡,我一眼就看出,一共有二十一個野人,三個俘虜,三隻獨木船,並且看樣子,他們的全部任務大概是要拿這三個活人開一次勝利的宴會。這真是一種野蠻的宴會,可是這對他們卻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我又注意到,他們這次登陸的地點,並不是上回星期五逃走的地方,而是更靠近我那小河旁邊,那一帶海岸很低,並且有一片厚密的樹林一直伸展到海邊。我看到這種情形,再加上從心裡憎惡這班畜生所要從事的殘暴不仁的勾當,不由地怒氣衝天,急忙跑下山來,跑到星期五身邊,告訴他我已經決心要下去把他們斬盡殺絕,問他肯不肯支持我。他的驚懼心情,這時已經消除了,又因為喝了我給他的酒,精神為之一振,聽了我的話,大為高興,便再一次向我表示,就是我叫他死,他也情願。

  在這種怒火中燒的心情下,我把我早已裝好的武器分作兩份,交給星期五一支手槍,叫他插在腰帶上,又交給他三杆長槍,叫他背在肩膀上;我自己也拿了一支手槍和三杆大槍。這樣武裝好了之後,我們就出發了。另外我又取了一小瓶甘蔗酒,放在袋子裡,並且把一大口袋火藥和子彈交給星期五拿著。至於作戰部署,我命令他緊跟在我後面,在沒有得到我的命令以前,不得亂動,不得隨便開槍,不得任意行動,同時也不許說話。就這樣,我向右繞了一個圈子,差不多有一英里路,為的是越過小河,鑽到樹林裡去,在他們發現我之前,進入射擊他們的距離,因為根據我用望遠鏡觀察,這是很容易做到的。

  我正這樣前進的時候,過去的想法又回到我的心頭,我的決心又冷了下來。這倒不是我擔心他們人多,因為他們都是赤身露體,沒有武器,我對他們佔優勢是不成問題的,——哪怕只有我一個人。可是我忽然想到:我究竟有什麼使命,什麼理由,有什麼必要去殺人流血,要去襲擊這班人呢?他們既沒有加害過我,也沒有意思加害於我;他們對於我根本沒有罪。至於他們那野蠻的風俗,那只是他們自己的災難,只能證明上帝有意讓他們和他們那一帶的民族停留於愚昧和非人的狀態。

  上帝並沒有號召我做他們的行為的裁判人,更不用說做上帝法律的執行人了。任何時候,只要上帝認為適當,他滿可以親自執行,對他們全民族所犯的罪進行全民性的懲罰。就是在那種情形之下,也沒有我的事。固然,在星期五方面,他倒是名正言順的,因為他和這群人是公開的敵人,和他們處於交戰狀態,他要去襲擊他們,那倒是合法的;但在我這方面,那情形就不同了。我一邊往前走,一邊被這些看法糾纏著,最後,我決定暫時先站在他們左近的地方,觀察一下他們的野蠻宴會,然後根據上帝的指示,見機行事;除非發生特殊情況,需要我採取行動,我決不去干涉他們。

  插圖

  <這樣武裝好了之後,我們就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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