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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第十九章 回到英國

  辦完這些事後,第二天我就離開了他們,上了船。我們準備立刻就開船,但直到晚上都沒有起錨。次日大早,那五個人中間的兩個游到船邊,以最為可憐的腔調抱怨那另外三個人欺負他們,乞求看在上帝的份上讓他們上船,否則他們會被那三個傢伙殺了的。他們懇求船長讓他們上船,哪怕馬上把他們吊死也心甘情願。

  看到這,船長假裝沒有我的允許他無權決定。後來,經過種種為難,他們也發誓痛改前非後,才把他們收到船上。然後,給他們每人一通鞭打,打完後再用鹽和醋擦傷口①。此後,他們就老老實實,安分守己了。

  ﹛①這麼做既可以增加痛苦,又可以防止感染。﹜

  此後,趁著漲潮,我吩咐用小艇把答應給那三個人的東西送到岸邊。經過我的說情,船長派人把他們幾個的箱子和衣服拿給了他們,他們收了,十分感激。我又鼓勵他們說,倘若將來我有船可派來接他們的話,我一定不會忘記他們的。

  我離開小島時,把我做的大羊皮帽、傘和一隻鸚鵡帶上了船,作為紀念。我還沒有忘記拿走我前面提到過的錢。這些錢一直堆在那兒,根本用不上,早已鏽跡斑斑,銀光黯淡,若非拿在手裡摩挲擦拭一番,絲毫看不出原來是銀元。我從西班牙破船上拿來的錢也是如此。

  就這樣,根據我在船上找到的日曆,我於1686年12月19日離開了這座小島。在這座小島上,我一共待了二十八年兩個月零十九天①。我第二次得救的日子,跟我第一次得救的日子相同。第一次得救,是指我乘著長艇從薩累的摩爾人那裡逃了出來。這次,乘著這只大船,在漫長的旅程之後,我於1687年6月11日抵達了英國。中間三十五年過去了。

  ﹛①作者計算錯誤,應為二十七年。﹜

  到了英國,我才發現我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仿佛沒有一個人認識我。那位替我保管錢財的恩人和忠實管家還活著,但在這個世界裡活得很慘,她改嫁後又變成了寡婦,境況淒涼。我要她不要把欠我的錢放在心上,安慰她說我不會找她麻煩。相反,為了報答她以前對我的照顧和忠心,我盡我微薄之力給了她一點接濟。當然,那時我財力有限,只能給她一點點的幫助,但我安慰她說,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她從前對我的好。將來只要有足夠的能力來幫助她,我也決不會忘記她。這都是後話了。

  後來,我去了約克郡。我父親已經死了,我母親及全家人也都沒了。我只找到兩個妹妹,和我一個哥哥的兩個孩子。由於我長年在外,大家以為我早已不在世上,因此沒有給我留一點遺產。總之,我完全得不到一點救濟或幫助,我帶的那麼點錢無法讓我在世上安身立命。

  出乎我意料的是,這時卻有人找我報恩。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由於我欣然伸手,救出了船長,並讓船隻和貨物逃過一劫,船長在回國後,便向各位船東詳細地彙報了我是如何救出人和船的,他們聽後,便邀請我跟他們以及一些相關的商人見面。他們對我的行為大大地表揚了一番,又送了我兩百英鎊作為報答。

  但是在對自己的生活處境作了幾番思考後,我感到這樣下去實在難以成家立業,便決定去裡斯本,看看能否打聽到我在巴西的種植園的一點情況,以及我那位合夥人怎麼樣了。我有理由相信,他一定以為我死了多年了。

  抱著這一想法,我搭上了去裡斯本的船,於第二年四月份到了那裡。在我這樣奔波的時候,我的僕人星期五一直忠誠地跟著我,他證明了自己無論何時何地都是一個最可靠的忠僕。

  我到裡斯本後,經過一番探詢,找到了我的老朋友,就是那位把我從非洲海面救起來的船長。我真是喜出望外。船長現在老了,不再出海了,讓他的兒子接手船上的事,而他的兒子也老大不小了,仍舊在做巴西的生意。老人家認不出我了,說實話,我也幾乎認不出他了,但不久我就想起了他的模樣。當我告訴他我是誰時,他很快就記起我來了。

  老朋友重逢,免不了有一番熱切的交談。接著你們也知道,我問到了我的種植園和合夥人的情況。老人家告訴我,他已有九年未到巴西了,但他可以保證,他離開那裡的時候,我的合夥人還活著。我曾委託他和另外兩位代理人照管我的產業。那兩位代理人都已經死了。儘管如此,他相信,我還是可以得到一份種植園發展的詳盡報告。因為,在人們以為我出事淹死了之後,我的幾位代理人就將我在種植園股份內應得到的收入,報告給了財政檢察官。財政檢察官怕我永遠也不會來認領這筆財產了,就作了如下的分配:三分之一給國王,三分之二給聖奧古斯丁修道院,用來救濟窮人,以及讓印第安人皈信天主教。但是,如果我回來了,或者有人聲稱繼承我的遺產,那麼這筆錢就當歸還。只是劃撥給慈善事業的曆年收入是不能歸還的。但他向我保證,國王的土地稅收官以及修道院的管家一直在監督著我的合夥人,要他把每年的收入都列一個真實可信的賬目,並上交我應得的那部分。

  我問他,他是否知道,種植園的發展已達到何等規模,他是否認為還值得經營。倘若我去巴西索回我應得的那部分,是不是會遇到什麼麻煩。

  他告訴我,他不清楚種植園發展到了何等規模,但他知道,我的合夥人單靠他那一半股份所獲的利益,就已經成為當地土豪了。他跟我說,他現在想起來了,他曾聽說,上交國王的那三分之一,好像是撥給了某個別的修道院或宗教機構了,每年超過二百莫艾多。我要收回這筆財產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我的合夥人還活著,可以證明我的股權,我的名字在巴西也登記在冊。他還告訴我,我那兩個代理人的繼承人都是十分公正誠實,也十分富有的人,他相信我不僅可以得到他們的幫助拿到我的財產,還可以從他們手裡拿到一筆可觀的屬於我的現款。那是從他們父親受我委託照管我的種植園開始,到他們放棄權利、收入繳公為止,大約十二年之內我的種植園的收入。

  聽了他的話,我顯得有些焦慮不安。我問老船長,他既然知道我已立下遺囑,而且指定他這位葡萄牙船長作為我的全權繼承人,他怎麼會讓代理人來處置我的財產呢?

  他跟我說,他確實是我的繼承人,但是並沒有關於我死亡的證據。如果沒有我業已死亡的確切證據,他是沒法成為我的遺囑執行人的。此外,他也不願意對遠在天邊的事情插上一手。他確實登記過我的遺囑,簽上了他的聲明。如果他能提交我的死亡證明,他早就會依據財產委託權,接過我的糖廠(他們叫糖屋),並命令如今在巴西的兒子去處理了。

  「但是,」老人家說,「我有一個消息要告訴你,可能不像別的事那麼容易接受。當時我們都以為你死了,全世界都以為你死了,你的合夥人和代理人以你的名義,把你最初六至八年的收入給了我,我也收了。當時種植園正要大發展,需要擴充設備,建造糖廠,購買奴隸,不像後來那麼賺錢。不過,我一定會把我的收入及花銷的情況如實地報告給你。」

  我和這位年邁的朋友又連續談了好幾天,他給了我一份賬單,是我種植園頭六年的收入記錄,上面有我的合夥人和代理人的簽名。當時交出來的都是現貨,如成捆的煙葉,成箱的糖。此外還有甘蔗酒、糖蜜等,都是糖廠的副產品。從這個賬單我發現,每年的收入都在增加,但是如他所說,由於開銷大,起初實際收入是很少的。然而,老人還是告訴我,他欠我四百七十個莫艾多,外加六十箱糖和十五大捆煙葉。那些貨物在回裡斯本的海上失事,全部沒有了。那是我離開巴西十一年後的事。

  這位老好人跟我說起他的倒霉事,他迫不得己,只好動用我的錢來彌補他的損失,入股買了一條新船。「但是,我的老朋友,」他說,「你要是缺錢的話,錢不會少你的。我兒子一回來,就可以把錢全部還給你。」

  說完這話,他就打開一個老舊的錢袋,給了我一百六十莫艾多。那條新船,他和他兒子各占四分之一的股份,現在由他兒子開到巴西去了。他把他和他兒子的股份開了一張出讓證明給我,用作對我的其餘欠款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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