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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


  二十五年前強壓下去的怒火,其實並沒有熄滅,而是封閉在這癡情男子的心底,上面加蓋了信仰、順天聽命的虔誠和棄絕紅塵的拱頂;此刻這昔日的怒火突然爆發,衝破了這個拱頂,他氣憤填膺,大喊道:「我趕走她,因為她欺騙了我,因為她懷上別人的孩子;不然,我早把她殺了,先生,連她帶您一起殺了。」

  年輕人猶疑了一下,現在輪到他因神父的由衷憤怒而感到驚訝了。接著,他用稍微和緩的聲調問:「誰告訴您那孩子是別人的?」

  「是她,她本人,跟我吵架的時候。」

  流浪漢對這個說法並不表示異議,而是用潑皮無賴評判一件爭議時那種無所謂的語氣說:「好吧!那就是媽媽嘲弄您的時候,她自己也弄錯了,如此而已。」

  一陣盛怒過去以後,神父比較能夠控制住自己了,現在他詢問起來:「那麼是誰告訴您,您是我的兒子呢?」

  「她,在臨死的時候,神父先生……還給了我這個。」說著他把小照片伸到教士的眼前。

  老人接過照片,慢慢地、久久地對這陌生的過路人和自己從前的形象做著比較,心潮起伏;他不再懷疑,這人確實是自己的兒子。

  他感到一陣撕心裂肺的劇痛,感到一種難以言表、非常痛苦的感情,仿佛在為往昔的一件過錯悔恨。他現在明白了一點,剩下的也猜到了。那個暴烈的分手場面又呈現在他眼前。在遭到侮辱的男人的威脅下,那個女人,那個不忠不義的女人,為了救自己的命,向他拋出了這個謊言。謊言成功了,一個他的孩子出生了,長大了,變成這個齷齪的流浪漢,像山羊散發膻味一樣散發著墮落的氣息。

  他低聲說:「您願意跟我走幾步嗎?咱們好好談談。」

  那一個冷笑了一聲:「啊,當然!我來這裡就是為了這個。」

  他們一起在橄欖園裡走起來,肩並著肩。太陽已經落山。南方黃昏的強烈涼氣,為田野披上一件看不見的寒冷外衣。神父打著哆嗦;他突然做出一個當主祭習慣了的動作,舉目四望,只見到處都有聖樹的淡灰色小葉在空中瑟瑟發抖;就是在這聖樹的稀疏樹陰下,基督經受了他一生中最大的痛苦,也流露了他一生中僅有的一次軟弱①。

  ﹛① 據《新約全書》記載,耶穌到耶路撒冷以後,白天在神殿傳教,晚上回橄欖園,後背部,釘死在十字架上。被捕前夕,他在園內對門徒表示:「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

  他發自內心地禱告了一聲,那是絕望中發出的一聲簡短的禱告,完全不出口的心聲,信徒們總是用這樣的話哀求天主:「我的主啊,救救我吧!」

  然後他轉臉對著兒子:「這麼說,您母親死了?」

  在說「您母親死了」這句話的時候,舊日的悲傷又蘇醒了,他心如刀絞;那是一個從來沒有完全忘記往事的人肉體上不可言狀的痛苦,是他經受過的折磨的殘酷迴響;也許還不止於此,因為她已經死了,那還是青年時代令人發狂的短暫幸福的悸動,只可惜除了回憶的創傷以外,這幸福已經蕩然無存了。

  年輕人回答:「是呀,神父先生,我母親已經死了。」

  「很久了嗎?」

  「是的,已經三年了。」

  神父又起了疑心。

  「那您為什麼沒有早來找我呢?」

  那個人躊躇了一下。

  「我沒有辦法。我遇到了一些麻煩……不過,這些內情,請原諒我暫時不談,以後我會講給您聽的,您要多麼詳細都行。現在我要告訴您的是:從昨天早上到現在,我還什麼東西都沒吃呢。」

  一陣強烈的憐憫之情讓老人大為震動,他突然伸出雙手。

  「啊!我可憐的孩子!」他說。

  年輕人接受了那雙伸過來的大手;他的比較細長、不冷不熱、有些發燙的手指被那雙大手緊緊包住。

  然後他帶著常不離嘴的打哈哈的口氣說:「太棒啦!真的,我開始相信咱們總會談得攏啦。」

  神父邁步走起來。

  「咱們去吃飯吧。」

  他忽然感到一陣小小的得意,這感覺說不清、有些古怪,但卻是出自本能的,因為他想到剛打來的魚,再加上米燒母雞,這一天,這可憐的孩子吃得上一頓豐盛的晚餐了。

  那個阿勒的女人卻很不放心,嘴裡發洩著不滿,在門口等著。

  「瑪格麗特,」神父喊道,「把桌子搬進去,放到客廳裡,趕快,趕快,擺兩份餐具,要趕快。」

  女傭想到主人要跟這個壞蛋一起用餐,嚇得只顧發呆。

  於是,維爾布瓦神父就親自動起手來,把給他預備的那份餐具撤下來,拿到樓下僅有的那個房間去。

  五分鐘以後,他已經和那個流浪漢面對面坐下,面前放著滿滿一盆濃湯,兩人之間騰起一片熱氣。

  §3

  各人的盤子盛滿以後,那個流浪漢就餓虎撲食般地一調羹緊接一調羹大口吃起來。神父已經感覺不到餓了,只是慢吞吞地抿著香噴噴的濃湯,麵包都留在盤底①。

  ﹛① 法國人做濃湯,除了放蔬菜和葷腥,通常還加些切成小塊的麵包。﹜

  他忽然問道:「您叫什麼?」

  那個人笑了一聲;他已經不餓了,感到很滿意。

  「不知道父親是誰,」他說,「不能姓別的,只好隨母親的姓,這個姓您大概還沒有忘記吧。我有個複名,不過順便說明一下,這個複名對我很不合適,叫菲利普-奧古斯特。」

  神父頓時臉色煞白,喉嚨哽咽,問:「為什麼給您起個複名呢?」

  那流浪漢聳了聳肩。

  「您應該猜得到。媽媽離開您以後,曾經希望讓您的情敵相信我是他生的,一直到我十五歲以前,他都幾乎信以為真。可是從那以後我的相貌實在太像您,這個混蛋就不再承認我是他的孩子了。但是已經給我起了他的複名菲利普-奧古斯特,如果我走運,誰也不像,或者我是第三個沒有露過面的混蛋的種,那麼我今天就可以叫菲利普-奧古斯特·德·普拉瓦隆子爵,是那位同名同姓的伯爵和參議員追認的公子了。所以我呢,我給自己起的名叫:『不走運』。」

  「這一切,您是怎麼知道的?」

  「因為他們經常當著我的面爭吵,並且吵得很凶,唉!就是這麼著,我明白了什麼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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