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馬克·吐溫中短篇小說選 | 上頁 下頁 |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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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個時期,費希爾死了,他的遺孀也改嫁了。此後,費希爾的玉米地受到侵犯的事已被人淡忘了又過了將近二十年,費希爾寡婦的後夫向國會提出申請,要求賠償財產損失,呈文中援引了許多供詞和證書,試圖證明那財產是軍隊而不是印第安人毀壞的;說什麼由於某種無法理解的原因,該部隊存心焚燒了屬於一個良民私人的,價值六百元的「房屋」(即幾間小木板房),還毀壞了屬於同一公民的其他各項財產。但是國會不相信軍隊會是那樣一群白癡(他們已經趕上,而且擊潰了一幫印第安人,然後再像申請中所證明的那樣對費希爾的財產進行破壞),甚至會不惜親自動手,從容不迫地繼續進行破壞,徹底完成印第安人剛開始投入的工作。於是國會於一八三二年駁回了喬治·費希爾繼承人提出的申請,一文錢也沒償付他們。 此後,我們再沒聽到有關他們的消息,直到一八四八年,就是他們第一次企圖要求財政部賠償損失後的第十六年,也就是農莊遭到破壞,主人死後的整整一個世代。那時候,費希爾新的一代繼承人突然出面,提出了一份要求賠償的清單。第二審計官償付了他們八千八百七十三元,該數相當於對費希爾所受的損失作價的半數。審計官說,從證據中可以看出,那一次的破壞至少有一半是「在部隊發動追擊前」由印第安人造成的,政府當然無需負責那一半的損失。 一、以上是一八四八年四月間的事。到了一八四八年十二月,已故喬治·費希爾的繼承人再一次出面,要求「修正」他們的賠償損失清單。審計官當即為他們進行修正,但除了在原來的核算中發現了一個一百元的差錯外,並沒有再找到其他可以讓他們佔便宜的地方。然而,為了不使費希爾家族敗興而返,審計官最後決定向前追算,准予發給從第一次提出申請(一八三二年)起到領到賠償費之日止那一段時期裡應給的利息。這一來費希爾的繼承人都高高興興地返回故鄉,帶回去八千八百七十三元十六年來所生的利息——相當於八千九百九十七元九角四分。本利合計達一萬七千八百七十元九角四分。 二、整整一年過後,「受害的」費希爾家族一直安靜無事——好像連他們也感到了滿足。可是後來這些人又突然來向政府訴苦。那位首席檢察官的愛國老人圖舍①查遍了費希爾家族的發了霉的文件,又為那些「孤苦的後代子孫」發現了一個可鑽的空子——最初發給的八千八百七十三元從財產被毀之日(一八一三年)起到一八三二年止的一段時間裡應結的利息!結果是,將為數一萬零四元八角九分的利息給了「貧乏待濟的」費希爾家族。所以,現在我們得出的賠款是:第一次,是損失賠償費八千八百七十三元;第二次,是這筆錢從一八三二年起到一八四八年止所生的利息八千九百九十七元九角四分;第三次,是這筆錢追算到一八一三年為止的利息一萬零四元八角九分。總數為二萬七千八百七十五元八角三分!如果一個人要為他的曾孫投資,還有什麼辦法能比這更好的呢?就讓印第安人在他孫兒出生前的六七十年為他燒毀一片玉蜀黍地,然後煞有介事地把這一切都歸咎於發了瘋的美國軍隊吧。 ﹛① 艾薩克·圖舍(1792—1869),美國政客,一八四八任美國首席檢察官。﹜ 三、說也奇怪,費希爾家族竟會讓國會清靜了五個年頭——也許,更可能的是,在那一段時期裡他們沒能讓國會聽到他們的呼聲。但是,到了一八五四年,他們終於使自己的意見上達,他們說服國會通過了一條法令,責成審計官重新審查這件事。可是這一回他們不幸栽了跟頭,碰上了一位公正的財政部長(詹姆斯·格思裡先生①),這件事全壞在這位先生手裡。他直截了當地說,費希爾家族非但沒資格拿到一文錢,而且那些「含辛茹苦的子孫」所獲得的賠償已經過分地多了。 ﹛① 詹姆斯·格思裡(1792—1869),美國律師,政黨領袖,一八五三至一八五七年任財政部長。﹜ 四、所以,此後又間隔了一段安靜的時期——這段時期總共經歷四年之久,也就是一直持續到一八五八年。當時「人稱其位、位慶得人」的那位陸軍部長——是久享盛名的約翰·布·弗洛伊德①!這位才智不凡的人物一當權,那死後已被遺忘了的費希爾的「受難的」繼承人就得救了。他們一窩蜂從佛羅里達趕到——怒潮洶湧般一大群人,搬來的仍舊是那些陳舊得發了霉的文件,交涉的仍舊是他們祖先世世代代傳之無窮的玉米地。他們立即設法通過一條法令,將費希爾的材料從辦事遲緩的審計官那裡移交到頭腦機靈的弗洛伊德手中。那弗洛伊德又是怎樣處理這件事情呢?他說:「現在已經證實,在部隊發動追擊之前,印第安人就已經毀壞了他們所能毀壞的一切。」因此,他認為,部隊所毀壞的肯定是「那些房屋,房屋內所有的東西,以及那些藏酒」(那是遭到破壞的財物中價值最小的一部分,總共只被估價為三千二百元),然後政府的部隊趕走了印第安人,接著就從容不迫地進行了破壞—— ﹛① 約翰·布坎南·弗洛伊德(1806—1863),美國政客,一八五七至一八六〇年任陸軍部長。﹜ 地裡二百二十畝玉米,三十五畝小麥,再有九百八十六頭牲口!(瞧,那些年頭裡我國竟然有這樣一支聰明得出奇的軍隊,這是弗洛伊德先生作出的結論——但不是一八三二年國會所作的結論。) 於是弗洛伊德先生作出裁決:政府不必賠償印第安人所破壞的那些只值三千二百元的破爛了,但是應當負責賠償部隊所破壞的財產——包括以下項目(我摘自美國參議院印發的文件): 元 巴西特河畔的玉米 3000 牛 5000 圈養豬 1050 放養豬 1204 小麥 350 皮革 4000 亞拉巴馬河畔玉蜀黍 3500 共計 18104 弗洛伊德先生稱他報告中所列的金額為「軍隊破壞的財產的足價」。他批准將這筆錢連同從一八一三年起結算的利息一併發給那些「三餐不飽的」費希爾家族。從這筆重新結算的總數中,扣除了以前已經支付給費希爾家族的幾筆錢,然後將他們喜出望外的餘數(略少於四萬元)付給了他們,他們又回到佛羅里達,暫時安靜了一些日子。現在他們祖先的農莊總共已經為他們掙了將近六萬七千元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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