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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狡詐


  筆者以為狡詐乃一種邪惡或畸形的智慧。毋庸置疑,狡詐者與聰明人之間有天壤之別,其別不僅在於誠實,而且還在於能力。牌桌上有人善弄手腳,但論牌技卻並非高手;官場上有人善遊說拉票,結黨營私,但除此之外就一無所長。須知人情練達是一回事,世事洞明則是另一回事;蓋精於鑒貌辨色者大有人在,可這些人做大事卻不甚能幹,此乃只揣度他人之腹而不披覽古今之書者的一大通病。這等人適合做收發文牘而不宜參政議事,他們也只在自家的球槽裡才能滾出好球。若被送到陌生人中間,他們就會暈頭轉向;所以亞裡斯提蔔[1]那條老規則對他們剛好適用,那位先哲曾說:把兩個人赤裸裸地置於陌生人中間,你便可從兩人中分辨出上智下愚。鑒於狡詐者都像是些小商小販,故說說他們店裡的貨色也並不為過。

  與人交談時注意察言觀色乃狡詐之一要點,正如耶穌會會士在其戒律中所規定的那樣[2],因為許多聰明人心能保密但臉卻無遮無掩。不過在察言觀色時目光往往得假裝謙恭,亦如耶穌會會士通常所做的那樣。

  另一個要點是,當你迫不及待地為獲得某事某物而請求某人時,你得先拐彎抹角地東拉西扯讓那人高興,以免他因過於清醒而拒絕你的請求。我曾認識一位樞密院顧問兼國務大臣,他每次去請伊麗莎白女王簽文件時,總要先引女王與他談論國是,如此女王便不可能有更多的心思去注意她簽署的文件。

  與上一點相似,你亦可趁某人忙得不可開交時突然向他提出請求,這樣他便無暇對你的請求加以仔細考慮。

  如果你反對某人即將提出的某項提案,而你又覺得那人的論據之充分將足以使該提案有效通過,那你必須裝出對該提案非常贊同,並在會上由自己將它提出,但當然要用一種能使之被否決的方式。

  欲言之事剛說半截又戛然而止,仿佛你突然意識到自己失言,如此往往會引起聽話人想聽下半截話的欲望。

  鑒於經問詢而得知之事總比不打自招的話可信,你不妨設下誘餌引他人來探詢你欲言之事,譬如說你裝出一副與往日不同的表情,以便別人有機會問你臉色變化為何故,就像尼希米當年所為:我素來在王面前沒有愁容[3]。

  欲言難以啟齒且令人不快之事時,最好讓某位人微言輕者先去把事情捅破,然後你再裝作是碰巧介入該事,以便當事人向你提問以證實前者的通報;當年納爾奇蘇斯就曾用此法向克勞狄報告梅薩麗娜和西利烏斯的婚事[4]。

  欲言某事又不想把自己牽扯於其中,狡詐者之一法是借用世人名義,你不妨說「人人都在議論……」,或說「四下裡都在傳聞……」

  筆者曾認識一人,此君寫信時總把最要緊的事作為附言寫在信末,仿佛那事是被附帶提及似的。

  筆者還認識一個人,此公發言時總把他最想說的話留在最後,往往是海闊天空地說上一陣後再談正題,而且談的方式就像他在講一件差點兒被忘掉的事情。

  有些人在其欲施加影響的客人來時愛佯裝感到意外,仿佛來客是不期而至似的,這時他們往往是手裡正捏著一封信,或是正在做某件他們不常做的事情,其目的是想讓客人就他們本來就想說的事情發問。

  狡詐之又一要術是讓某些話從自己口中道出,存心讓他人拾此牙慧去調嘴學舌,從而占他的便宜。筆者認識兩位伊麗莎白時代的舊同僚,他倆為國務大臣一職相爭,但仍然保持交往,而且常就任職之事交換意見。其中一人說,在王權衰落的時代當大臣很傷腦筋,他可不想攬這種棘手的事情;另一位馬上就撿過此話,並對其三朋四友說,他沒理由要在這王權衰落的時代當一名大臣,最初說這話那人抓住時機,設法讓此話傳進了女王的耳朵,「王權衰落」四字令女王大為光火,從此她再也不聽那另一個人的請求。

  另外還有一種狡詐,我們英國人管它叫「鍋裡翻餅」;其做法是一個人把他對另一個人說的話翻過來說成是另一個人對他所言。而實話實說,既然這事只有那兩人才知道真相,所以要弄清這話出自誰人之口實屬不易。

  以敗事有餘的方式證明自己有資格替他人擔保,從而置被擔保人於不利境地,這也是某些人採用的伎倆;這就如同說「這等事叫我就不會幹」。當年提格利努斯替布魯斯說話就用過這種方式:他對陛下並無二心,只是想確保皇上平安。[5]

  有些人備有一肚子的奇聞軼事,以致他無論想影射什麼,都可以讓自己的話披上傳聞的外衣,這樣既可以保護自己,又可使聽話人樂於去傳播自己的話。

  在自己的要求和措辭中體現出自己想要的答覆,這也不失為一種狡詐之招,因為這樣便可使答話人少些困惑。

  有些人在言欲言之事前,所拖遝延宕之久、所繞的彎子之大,以及所東拉西扯之多都令人不可思議。這樣做需要極大的耐心,但卻往往收到奇效。

  趁人不備時沒頭沒腦地突然發問,往往可令對方措手不及,從而使其暴露無遺。這就像有個已改名換姓的人在聖保羅教堂散步,[6]另一個人突然在他身後直呼其真名,前者必然會回頭一樣。

  此類狡詐之花招伎倆可謂不計其數,能為它們開出份清單實乃大功大德;因為對國家來說,最大的危害莫過於把狡詐之徒當作明智之士。

  但毋庸置疑,有些人就是只知事物的起始興衰,但卻弄不懂起始興衰的緣由;這就像一座房子只有方便的樓梯和門戶,但卻沒有一個像樣的房間。所以世人可見,這等只知其然者在作判斷時也許會歪打正著,但卻絕無能力審時度勢。然而他們卻往往因其無能而得到好處,居然常常被認為是治國安民的精英。有些人步步高升與其說是憑自己堅實的努力,不如說是靠利用他人,或者(如筆者上文所述)是靠欺人騙人誆人詐人;但所羅門有言:智者之智在於明道;愚者之愚在於欺詐。[7]

  ***

  [1] 亞裡斯提蔔(Aristippus,約前435—前356),古希臘哲學家,昔勒尼學派創始人。

  [2] 耶穌會是天主教一主要修會,1534年由西班牙貴族羅耀拉(Loyola,1491—1556)創建於巴黎,其目的是反對宗教改革,重振天主教會,維護教皇權威,其行動信條是為達上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該會會士一般不穿教服,不住僧院,而是以各種職業為掩護廣泛接觸社會,從事陰謀活動,甚至暗殺不與教皇合作的政界要人(如法王亨利三世和亨利四世均被耶穌會刺殺),故Jesuit(耶穌會會士)一詞在西語中又有狡詐者、虛偽者和陰謀家等義。

  [3] 見《舊約·尼希米記》,流亡于波斯宮廷的猶太領袖尼希米欲歸(當時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毀),故在波斯王前露愁容,引王發問,表心跡後遂得歸,重建耶路撒冷城垣。

  [4] 據塔西佗《編年史》第11卷29章—30章記載,羅馬皇帝克勞狄(在位期41—51)的第三任妻子梅薩麗娜與情夫西利烏斯舉行秘密婚禮,以釋放奴身份任皇帝秘書的納爾奇蘇斯說服宮中兩名女人向皇帝通風,然後再謁帝詳陳,結果皇帝處死梅薩麗娜。(可參見商務版《羅馬十二帝王傳》中之《克勞狄傳》)

  [5] 布魯斯(Burrhus)是羅馬禁衛軍統帥,曾與塞內加一道當過尼祿的老師。尼祿荒淫無道,布魯斯多次勸他棄惡揚善,終被尼祿毒死(參見商務版《羅馬十二帝王傳》249頁);提格利努斯(Tigellinus)系尼祿寵臣,此處所述他坑害布魯斯事見於塔西佗《編年史》第14卷59章。

  [6] 倫敦的聖保羅大教堂在培根時代是一個散步、聚會和談生意的去處。

  [7] 語出《舊約·箴言》第14章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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