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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榮譽和名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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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之獲得不過是個人之美德和價值未遭毀損而得以昭然。須知有些人的全部所為就是為了追逐名譽,結果他們常常被公眾掛在嘴邊,但卻很少贏得人們的真心崇敬。在另一方面,有些人在展示其美德時總是有所遮掩,所以輿論往往都低估了他們的價值。若有人能成就一項從未被人嘗試過,或嘗試過但未成功,或成功了卻不甚圓滿的事業,那與完成一項雖更為艱巨或高尚但已有人曾圓滿完成的業績相比,前者應獲得更高的榮譽。 若有人行事講究中庸,結果他的某項中庸之舉使各黨派、政派、教派、學派都感到滿意,那為他唱出的讚歌就會更加圓潤。如果一個人在著手行事時不善珍惜自己的名聲,那失敗對他名譽的毀損將遠遠多於成功為他們帶來的榮譽。因戰勝他人而獲得的榮譽最為光彩奪目,猶如經過琢磨的鑽石;所以應力爭戰勝任何有聲望的競爭對手,如果可能,最好在他們擅長的方面勝過他們。謹言慎行的門客和家僕能極大地助長主人的名聲,[1]畢竟「主人的名聲出自僕人之口」[2]。嫉妒是榮譽的天敵,所以必須消除他人對自己的嫉妒之心,方法是表明自己所追求的是功績而非名望,並把自己的成就歸功於上帝和命運,而非歸因於自己的聰明才智。 對帝王君主或是最高統治者而言,其榮譽可分為以下五等。第一等榮譽應歸於那些江山社稷的創立者,諸如羅穆盧斯[3]、居魯士大帝[4]、愷撒大帝[5]、奧斯曼一世[6]和伊思邁爾一世[7]。第二等榮譽應歸於那些立法者,他們亦被稱作第二奠基人或「萬世之君」,因為他們創立的法典在他們死後仍在治理國家。這類統治者有萊克格斯[8]、梭倫[9]、查士丁尼一世[10]、埃德加[11]和編纂並頒行《七法全書》的阿方索十世[12]。 第三等榮譽應歸於那些國家的解救者或曰救星,他們或結束了使人民受苦的長期內戰,或從異族或暴君的奴役下拯救了祖國。這類雄主有奧古斯都[13]、韋斯帕薌[14]、奧勒良[15]、狄奧多裡克[16]、英王亨利七世[17]和法王亨利四世[18]。第四等榮譽應歸於國家的拓展者和保衛者,他們或在體面的戰爭中擴展了自己國家的疆土,或在高貴的戰爭中擊敗了敵人的入侵。第五等榮譽應歸於有道明君,即那些在秉政期勵精圖治、創造出太平盛世的君王。這後兩類君王不可悉數,無須枚舉。 屬於為臣者的榮譽可分為四等。第一等應歸於分憂之臣,即那些能替君王分擔重任的大臣,亦即世人所謂的左輔右弼。第二等應歸於統兵之臣,即那些能代替君王率軍出征並屢建戰功的將帥。第三等應歸於心腹之臣,即那些能夠給君王以慰藉但不禍國殃民的內臣。第四等應歸於稱職之臣,即那些身居高位而效忠君王、日理萬機且應付裕如的能臣。此外還有一等堪稱最高的榮譽,這種少有的殊榮當屬那些勇於為國家利益捐軀或赴湯蹈火的忠臣,如雷古盧斯[19]和德西烏斯父子[20]。 *** [1] 英諺曰:「僕人眼中無英雄。」(No man is a hero to his valet.) [2] 語出西塞羅《執政官競選手記》第5章。 [3] 羅穆盧斯乃羅馬城之創建者、古羅馬王政時代的第一代國王。 [4] 居魯士大帝乃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開國之君(在位期前549年—前530年)。 [5] 愷撒大帝乃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的過渡者(當政期前49年—前44年)。 [6] 奧斯曼一世乃奧斯曼帝國之締造者(在位期1281年—1326年)。 [7] 伊思邁爾一世乃伊朗薩非王朝之創建者(在位期1502年—1524年)。 [8] 萊克格斯(Lycurgus,又譯來庫古),約生活在公元前9世紀—前8世紀,相傳為古斯巴達的立法者。 [9] 梭倫是古雅典政治家,公元前594年任首席執政官時曾主持修改憲法並制定新的法典,史稱「梭倫立法」。 [10] 查士丁尼一世乃拜占庭帝國皇帝(在位期527年—565年),曾主持編纂《查士丁尼法典》。 [11] 埃德加為古英格蘭撒克遜系第12代王(在位期959年—975年),英格蘭第一位立法者。 [12] 阿方索十世乃西班牙卡斯蒂利亞及萊昂王國之國王(在位期1252年—1284年)。 [13] 奧古斯都即屋大維,是他結束了愷撒死後群雄混戰的局面,使分裂的羅馬又重歸統一。 [14] 韋斯帕薌結束了尼祿死後羅馬帝國的內亂。 [15] 奧勒良(Aurelianus,在位期270年—275年)結束了羅馬塞維魯王朝覆滅後「三十僭主」時期的內亂並擊敗了異族的入侵,恢復了羅馬帝國的統一,贏得了「世界光復者」的稱號。 [16] 狄奧多裡克(Theodoricus)於公元495年擊敗統治意大利的「蠻族」將領鄂多亞克(Odaocer),建立東哥特王國,其國家管理多沿襲羅馬舊制。 [17] 英王亨利七世於1485年結束歷時30年的「玫瑰戰爭」,開始都鐸王朝的統治。 [18] 法王亨利四世結束了「胡格諾戰爭」,於1598年頒佈《南特敕令》,宣佈天主教為國教,同時保證胡格諾教徒享有信教自由等權利,在歐洲開創了宗教寬容之先例。 [19] 雷古盧斯(Marcus Atilius Regulus,約前307—約前249年),古羅馬將軍,在第一次布匿戰爭中被迦太基人俘虜(公元前255年),後隨迦太基使團赴羅馬議和,趁機力促元老院繼續對迦太基的戰爭,然後遵守自己事先立下的議和不成即回迦太基為囚的諾言,重返迦太基,被殺。 [20] 德西烏斯父子同名(Publius Decius),均任過古羅馬執政官並均在薩莫奈戰爭中為國捐軀。父親戰死于坎巴尼亞戰役(公元前340年),兒子陣亡于森提努姆戰役(公元前295年)。維吉爾在其《埃涅阿斯記》第6卷824行中提及這父子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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