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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稿·尾聲


  文人寫文的習慣不同,所用的工具,也各有不同。在勝利以前,我寫散文,還不用鋼筆,因為我寫成了習慣,用毛筆並不比鋼筆慢。但去年利用了報社裏的破紙頭印了稿子紙,因為比普通紙厚得多,我就試用自來水筆,結果,比毛筆快些,我就改用了鋼筆了。但我向外寄的小說稿,二十多年來如一日,我總是用鉛筆和複寫紙。這樣,寄出去的稿子,挑選那清楚的一份,而留下那較為模糊的,作為底稿,以便自己參考。我並沒有估計到,在文字登過報或印過書以後,這底稿還會有多大的用處。到了三十六年(一九四七年),我發現底稿有用了。

  在四川江津的中央圖書館,曾寫了兩封信給我,問我寫的作品,有多少底稿,他們希望我把這底稿捐贈給圖書館。但是在戰前我寫的底稿,早是片紙不存了。在四川寫的底稿,雖然有,卻是拿不出去。它是類似竹紙的夾江薄紙複寫的。複寫紙印出的一張,比較清楚,我都交出去了。留下來的是浮面鉛筆寫的一張,只有些清淡的鉛筆影子,而且有些紙已經劃破了。我只好函複江津圖書館無以應命。後來,我寫《虎賁萬歲》,因為不是寄給報館的,就用毛筆寫,全書完工,謄錄了一份,拿去印書,自己保留著原稿。這要算是生平寫作中最完備的一份底稿了。

  寫到這裏,關於我的寫作生涯,僅僅是直接和文字牽扯,我都已略略談到。若要再詳細地寫,再寫這麼多的文字,未必可以談完,我想適可而止,就此打住吧。零零碎碎寫到現在,我也是粗分個大綱,想到就寫,何者是讀者所願意知道的,何者是讀者所不喜歡的,我不能知道。但我相信,這篇寫出以後,對於愛好我小說的讀者,總可以加進一層認識的,在我自己而言,應該不會是白寫。其餘的只好做覆瓿之用了。

  (載於1949年1月1日至2月15日北平《新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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