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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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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土地是財富之母。」怎麼才能讓土地生出財富? 陳定模到任不久,縣政府決定將宜山區的沿江、龍江、湖前、白沙四個鄉劃歸龍港鎮。一個月後,又將海城鄉劃歸龍港。龍港鎮下有五個鄉,轄區大了,人口多了,經費卻沒有。陳定模來之前,縣裡撥的六千元開辦費猶如三伏天杯子裡的水,沒喝幾口就沒了。 有人要打報告跟縣裡要,陳定模卻派人到河底高村借來三千元,以解燃眉之急。借錢畢竟是權宜之計,哪能「劉備借荊州——有借無還」?鎮政府又不是企業,沒有產值,沒有利潤,拿什麼還?這三千元用完後怎麼辦?繼續借?誰來還?要是借不到呢?難道鎮政府就停擺了嗎? 「靈溪事件」猶如不散的幽靈,在蒼南徘徊著,縈繞著。這股勢力不可小覷,他們生怕靈溪被僭越,怕失去縣治地位。龍港建設成為敏感問題,誰也不想刺激那股勢力。 「龍港建設靠什麼?」陳定模寄希望群策群力,能找到更好的點子。 鎮幹部都恨不得一天就建成羅馬,討論起來有熱情,有激情,甚至有豪情,有時通宵達旦。不過,他們書讀得不多,有的小學畢業,有的讀過初中但沒讀到畢業,學歷最高的就是鎮長陳萃元。 「我們這些小不拉嘰的鎮委書記、鎮長沒有什麼本事。我們是『挑鮮』幹部。『挑鮮』就是把海鮮挑到菜市場去賣。縣裡怎麼說,我們回來怎麼賣。縣裡傳達的也是中央的東西。中央一號文件講得很清楚,農民可以到城鎮去務工經商。」在採訪時,陳萃元略有幾分激動地說。 鎮機關討論了幾天,大家還是難以繞過「撥款」這個坎兒。 「當下龍港什麼都缺,沒人,沒錢,也沒物。我認為在人、財、物這三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沒有人就形不成城鎮,有人就有辦法,沒有企業也可以有企業,沒有錢也可以有錢。龍港首先要解決的是人的問題。」陳定模說。 「在那個會議上,我說龍港鎮第一要人,第二要人,第三要人。」陳萃元回憶說。 看來在這點上他們的認識是一致的。 「陳定模和陳萃元兩個脾氣都比較硬,陳萃元也是很有主見的。」在採訪時,劉曉驊說。 書記與鎮長猶如夫妻,往往要一剛一柔,一強一弱,兩個都很強勢很容易產生矛盾和衝突。 「至少是陳定模說了算。」劉曉驊補充說。 陳定模說:「按中央一號文件『允許務工、經商、辦服務業的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我們要動員農民進城集資建設龍港,走出『人民城鎮人民建』『誰出錢,誰受益』的新路子。過去,資本主義國家通過圈地運動,把失地農民趕到城市,成為廉價勞動力。城市人口密集,推進了繁榮。我們不能走資本主義道路,我們動員農民進城,不僅有利於龍港建設,也有利於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商品生產和專業分工。」 有人若有所思,有人覺得不可思議,也許有人想,陳定模不愧為「陳鐵嘴」。 陳定模又提起《資本論》,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引用了古典政治經濟學創始人威廉·配第的一句話:「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接著,陳定模講了一個故事。上海南京東路板塊還很蕭條時,猶太人歐斯·愛·哈同吃進了大批土地,接著投入六十萬兩銀子,用名貴的鐵藜木鋪設路面,導致南京東路兩邊房價暴漲十倍多,那裡成為上海灘最繁華的黃金地段。然後,哈同以年租金五萬兩銀子把一塊地皮租給了永安公司建百貨大樓。合同租期為三十年,哈同可獲一百五十萬兩銀子,合同期滿還可坐擁那幢大樓。 陳定模想把龍港的那些漁村、灘塗和荒地變成像南京東路那樣的黃金地段?這怎麼可能?哈同如果沒有那六十萬兩銀子,不可能把南京東路鋪成鐵藜木路,那裡的房價會上漲嗎?絕對不會的。我們龍港當下缺的不就是這「六十萬兩銀子」嗎?沒這筆錢那就沒有馬路,沒有橋樑,沒有上下水,沒有商場,沒有學校、醫院、影劇院,也沒有公園和綠地,只是一個擁有九個小漁村的大村子而已,誰會來呢? 這就像鄉村的手壓井,你得有一瓢水,把它灌到壓井裡,才能把井裡的水壓出來,壓多少都沒問題。你要沒有那一瓢水呢?別說一擔,連一瓢也別想壓出來。龍港上哪兒去找那「一瓢水」? 「土地可不可以作為商品,讓它生出錢來?」陳定模說。 「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那是高壓線,誰敢去碰?」有人說。 「不行,不行,不行,我在港區修了五條路,為道路用土地,1983年11月份我到省農業廳批了五畝地,那是最高限。」陳林光說。 江濱路、龍翔路、龍躍路、鎮前路和海港路都是陳林光修的。確切地說那不是五條路,而是五段路,有的因拆遷問題沒解決還沒修通。陳林光嘴上說「不行」,心裡卻對這位文化不高、個子不高的書記有了幾分敬佩,他善於學習和琢磨,思路比較清晰,有點子,膽子大,說幹就幹,毫不拖泥帶水。 擁有「財富之母」,財富會像韭菜似的不顧一切地從泥土鑽出來嗎?不會的,還要有陽光雨露和適宜溫度,東北氣溫零下三四十度肯定是不行的。 陳定模想,土地不能買賣,能不能租賃?土地是國家的,單位和個人也不能無償使用啊。他要為「財富之母」尋找催產素。討論後,陳定模又尋找理論依據,這是他在縣委宣傳部任理論科科長時養成的習慣。 《政治經濟學辭典》對「地租」一詞的解釋是「土地所有者憑土地所有權而獲得的收入」。土地歸國家所有,鎮政府屬於基層國家行政機關,是否有權代表國家收取地租? 馬克思說過,地租是土地所有權的實現形式,一切形式的地租都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實現自己、增值自己的形式。馬克思認為,根據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的不同,可分為三類: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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