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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書信就這麼一來一往,越來越頻繁。她清楚即便他考上大學,距父母的擇婿標準還相差甚遠。她的兩個姐夫都是部隊轉業的,一個在縣農資公司當經理,另一個在廣州遠洋公司。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她的相貌、氣質、學歷、職業和家境都好,自然會引起異性和他們父母的關注,不時有人登門說媒,且大都符合她父母的標準——門當戶對,最起碼也要像她的閨蜜和同學找的那樣——城裡人,有份不錯的工作,有地位不錯的父母,還有不錯的婚房。她卻想也沒想就婉拒了。這時,愛情的種子已悄悄發芽,雖然書信中沒談到愛,卻已心有靈犀。

  李其鐵大學畢業被分到家鄉湖前中學任教,那也是她教過書的學校。這時,她頂替父親,入職在鼇江的平陽縣物資公司。半年後,蒼南縣司法局成立了,他調了進去,先當秘書,沒過多久就當上宣教科長。

  「我比較喜歡你。」他覺得時機成熟了,可以說出憋在心裡六年的話了。

  「我也比較欣賞你,但是你家裡太窮了,連房子都沒有,我們結婚住哪裡?」她直言不諱。

  她說,她要結婚的話,還是要住在鼇江的,不會住在李家垟,也不會去靈溪。她不喜歡聽靈溪人說的閩南話,像吵架似的,聽不懂。她即使答應去靈溪,他也沒有房子。他住在單位的單身宿舍裡。

  「房子以後會有的。造一間房子是很容易的,錢不夠可以先借一些,我們是有能力償還的。我們要自己努力,不能依賴父母。」他說。

  不依賴父母,這也是她欣賞他的地方。他什麼也不靠,靠勤奮、刻苦和努力。

  「我媽他們不會同意的,再等等吧。」她一點兒把握也沒有。

  不能再等了,他已二十八歲,她也二十三歲了。他去找她的姨媽,說他和迎春相愛了,請她幫忙說服迎春的父母。他找對了人,她的姨媽對他很認可。

  不出所料,她的父母不同意這門親事。她的父母出生于江南的鄉下,父親從這邊參軍,母親在這邊考取的師範學校。作為鄉下人,他們嚮往城市,沒想到母親畢業又被分回江南的鄉下。父親轉業調換了幾個地方,最後才進了鼇江。陳迎春姐弟六人也都生在鄉下。陳迎春九歲那年,母親說鼇江那邊的學校比鄉下好,讓她跟著父親去了鼇江。母親和奶奶、姐姐都留在了鄉下,她的兩個姐姐、一個哥哥都是農村戶口。她當民辦教師的姐姐就嫁到李其鐵那個村,父母都清楚那裡有多麼貧窮,女人有多麼艱辛。父母說什麼也不想把這個城裡長大的女兒嫁回鄉下。

  姨媽勸她的父母說,那個男孩不錯啊,很有教養,工作單位也不錯,還是個大學生,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他是鄉下人。在姨媽的斡旋下,她的父母勉強同意了這門親事。

  「你前邊那兩人嫁得都很好,你嫁的這個條件太差了,以後會吃苦的。」母親遺憾地說,想了想又說,「你的工作蠻好的,可以嫁個條件好點的,鼇江這樣的年輕人很多啊。」

  「沒關係,我們兩人都有工作,只要努力點兒,日子會好過的……」接著,她看著母親,充滿希望地問道:「媽媽,我出嫁時,你給我什麼?」

  「什麼都沒有。」

  「什麼都沒有就什麼都沒有,我自己會努力的。」

  她也許有點失望,想想也就釋然了。姐弟六個,僅有三個是城鎮戶口,父親退休那個頂替名額也給了她,她已得到很多了。

  1983年,他們結婚了。這個不喜歡鄉下人的言談舉止和穿著打扮的城裡姑娘,卻跟李其鐵舉辦了一場很「鄉下」的婚禮。媒人就是她的姨媽,婚宴隆重,擺有好多桌酒席,請來很多鄉下親戚。

  1984年對李其鐵來說是個幸運年,一是龍港鎮政府成立,湖前鄉劃歸了龍港,他成了土生土長的龍港人;二是8月份,也就是陳定模到龍港的第三個月,司法局派駐龍港鎮的特派員調到水利局了,在李其鐵的主動要求下,他被派了過來,從此他們夫婦結束了兩地分居的生活。她每天早晨五點鐘就起床做飯,他六點鐘準時出門,騎自行車趕到碼頭,坐渡輪過江。鎮政府八點鐘上班,他七點半鐘就坐在辦公桌前。沒事時,他就讀書——中華律師函授中心發的那套法律法規教材,他從法學基礎理論學到刑法、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

  3

  「江南鬼」贏得了自己的尊嚴

  鼇江人罵的那句「江南鬼」,讓方建森記了一輩子。

  他是方岩村人,住在方岩下。他跟李其鐵同歲,他們猶如在同一節列車的兩位旅客,李其鐵小學畢業,他也畢業了;李其鐵放棄了讀書,他也放棄了。不同的是李其鐵是父親不讓讀,他是沒父親;李其鐵的父親曾是國民黨黨員,他的父親是方岩村的第一任黨支部書記。他父親是「土改」時入的黨,那時他還沒出生。

  方建森的父親出身貧苦,不識字。他對党絕對忠誠,工作隨叫隨到,忙起來可以幾天幾夜不睡覺。那時當村支書沒有報酬,沒有補貼,父親動不動就要去鄉里開會,領任務。生產隊是按勞取酬,多勞多得,每到分糧時,掙工分多的人家拿著鬥來收米,方建森的母親卻拎著鬥去借米。

  1962年,修橋墩水庫,宜山區派父親帶領全區的民工去了。指揮施工時,父親被拖拉機壓傷,抬回了家。區裡給了三十元醫療費,正趕上家裡揭不開鍋,母親用那筆錢買了紅薯。一塊錢八斤,買了二百多斤。家裡九口半人,七個孩子,三女四男,正值長身體的時候,很能吃。方建森排行老五,下有一弟一妹。他還有一個奶奶,父親跟伯伯共同贍養,算作家裡半口人。

  紅薯吃沒了,父親突然動脈大出血,沒錢治。關鍵的還不是錢的問題,父親當了十二年支書,幾十塊錢總還是借得到的。關鍵是江南岸沒有醫院,沒有醫生,不論什麼病都得到江北去看。沒來得及搶救父親就走了,那年父親才四十五歲。方建森剛八歲,在家的男孩屬他年紀大,弟弟四歲。他有一個妹妹剛剛一歲。大姐十六歲就嫁人,換回一百來斤地瓜絲。大姐嫁到了山區,那裡偏僻、落後、貧困。幾十年過去,提起這些往事大姐還抑制不住地抹眼淚。

  村裡照顧他家,給母親安排一份工作——去學校做飯,每月給八塊錢的工錢。母親很珍惜這份工作,也很努力,淩晨兩三點鐘起床,天不亮就趕到學校燒飯。方建森很懂事兒,跟母親去,幫著挑水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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