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孫飄流記 | 上頁 下頁 |
| 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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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我從驚惶中恢復過來,開始看看四周的情況。我見這山洞並不算大,周圍不過十二英尺,但是既不圓,又不方,不成個形狀,看起來完全是天然形成的,沒有經過人手加工的。我又注意到,在洞的盡頭,還有一個更深的地方,但是很低,需要我爬著進去。至於究竟通到什麼地方,連我也不清楚。當時我因為沒有蠟燭,只好暫時不進去,決定第二天帶六支蠟燭和一個火絨盒來(這火絨盒是我用一支短槍上的槍機做成的),另外再帶一盤火種來。 於是,第二天,我帶了六支我自己做的大蠟燭(我現在已經能夠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蠟燭),到了那邊。當我鑽進那小洞時,我不得不趴在地下,向前爬進十來碼。說起來,這實在是一樁大膽的冒險,因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麼遠,又不知道裡面有什麼東西。我鑽過這段甬道之後,發見洞頂忽然高了起來,差不多有二十英尺高。我向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頂上四面一看,真是燦爛耀目,全島所無。只見那四壁反射著我的燭光,放出霞光萬道。至於到底是鑽石,是寶石,還是金子,我也弄不清楚。 我現在所來到的地方,實在是一種最美觀的洞穴,雖然裡面黑洞洞的沒有一點光線。地下又乾燥又平坦,上面鋪著一層細碎的沙石,所以在裡面再也看不見什麼令人厭憎的或有毒的蟲蛇之類,同時,頂上和四壁上也一點都不潮濕。它的唯一的缺點就是它的入口;可是,這正是我所需要的安全地點,我所需要的那種退路,因此,我倒覺得這個缺點于我有利。因此我對於這個發現真是非常高興,決定一刻也不耽擱,把我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東西搬到這地方來,特別是我的火藥庫,我的多餘的槍械,包括兩支鳥槍(我一共有三支),三支短槍(我一共有八支)。因此,我只在我的城堡裡留下五支短槍,把它們像炮似地架在我的外牆上,同時碰到作戰的需要時,也可以隨時把它取下來使用。 這次轉移我的軍火的時候,我順便打開我從海上撈起來的那桶受濕的火藥,只見火藥的四周已經進了三四英寸水,結成了一層堅硬的殼,可是裡面的部分卻保存得很好,仿佛殼裡的果仁似的。因此我從桶的中心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良好的火藥;這對於我實在是一個可喜的發現。於是便把全部火藥都搬了過去,再也不在我的城堡裡保留到三磅以上的火藥,恐怕發生任何意外。我又把我做子彈的鉛全部搬了過去。 我現在幻想自己是一個古代的巨人,據說這種巨人住在石洞裡,誰都襲擊不到他們。我對自己說,只要我住在這裡,就是有五百個野人來追蹤我,也找不到我;就是找到我,也無法在這裡向我進攻。 那只垂死的老山羊,在我發現它的第二天,便死在洞口上,我覺得與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在那裡掘一個大坑,用土把它埋起來省事些。於是我就把它在那裡下了葬,省得我的鼻子聞到臭氣。 我住在這島上,現在已經到了第二十三年了,並且對於這個地方和這種生活的方式也習以為常了。只要我拿得穩沒有野人來打擾我,我情願向命運投降,在這裡度我的餘生,一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刻,像那只洞中的老山羊一樣,倒下來死去為止。同時我又發明了一些小小的消遣和娛樂,使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快活得多了。首先,我前面已經提過,我已經把我的波兒教得會說話了;它的話說得這樣熟練,又這樣清楚明白,真叫人高興。它同我一起生活了不下二十六年。至於它後來又活了多久,我就不清楚了,不過巴西人都認為鸚鵡可以活一百年,也許我那可憐的波兒到今天還活著,還在叫著「可憐的魯濱孫」哩。 我不希望任何英國人有這樣倒霉的運氣,跑到那裡,聽見它說話。要是真給他聽見,他必然以為是魔鬼在說話。我的狗也是我一個有趣而可愛的伴侶,跟我不下十六年,後來終於老死了。至於我的那些貓,前面已經說過,它們繁殖得實在太厲害了,迫使我一開頭就得開槍打死它們幾隻,免得它們把我所有的東西都吃光。最後,我帶來的那兩隻老貓都死了,我又不斷地驅逐那些小貓,不給它們東西吃,結果它們都跑到樹林子裡,變成野貓了,只有兩三隻,是我所心愛的,被我馴養在家裡。 可是每當它們生出小貓的時候,我就把小貓投在水裡淹死。這些,是我的一部分家庭成員。此外,我還在身邊養了兩三隻小山羊,教會它們在我手裡吃東西。我另外還養了兩隻鸚鵡,話也說得不壞,也都會叫「魯濱孫」;可是沒有比得上第一隻的,而我在它們身上所下的工夫,也沒在頭一隻身上那麼大。另外我還養了幾隻海鳥,究竟是什麼鳥,我也不清楚。我在海邊把它們捉住以後,就把它們的翅膀剪掉,養起來。我的城堡圍牆外種的那些小樹樁子,現在已經長成很好的濃密的叢林,這些鳥就住在那些矮樹中間,並且生出小鳥來,非常有趣。因此,正如我上面所說,只要有保障不受野人的威脅,我對於我所過的生活已經心滿意足了。 可是,事情的發展卻與我的願望相反。一切讀到這部故事的人大概都可以從中得到這樣一個正確的體會,那就是,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最想躲避的壞事,我們最害怕的壞事,往往是我們獲得解放的門徑,是我們脫離苦惱的唯一門徑。在我離奇古怪的一生裡,我可以舉出許多這一類的例子來;不過,在我獨居此島最後幾年的生活環境裡,這種情況特別來得顯著。 前面已經說過,現在已經是我來到島上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這時正是冬至前後(其實並不能稱之為冬季)50,正是收穫季節,我必須時常出門,到田裡去。有一天一清早,天還沒有亮,我剛剛出門,忽然看見遠處海岸上有一片火光,離開我大約有兩英里遠,就在我發現野人遺跡的那個方向。然而,令人苦惱的是,並不是在島的那邊,卻是在我這邊。 我看到這種景象,大大地吃了一驚,便在我的小樹林裡停住腳步,不敢再往外走,生怕受到出其不意的襲擊。可是我心裡再也安靜不下去,我所擔心的是:萬一這些野人在島上走來走去,看到我那已經收割和未經收割的莊稼,以及我的某些建設,他們會馬上斷定島上有人,不把我搜出來,是決不罷休的。在這種緊急關頭,我登時就跑回我的城堡,把梯子收起來,並把外面一切東西都儘量安排成荒蕪而自然的樣子。 然後我又在內部做好準備,採取防禦措施。我把所有的炮(就是那些架在外牆上的短槍)和手槍全部裝上彈藥,決定抵抗到最後一口氣。另一方面,我也沒有忘記把我的生命託付給神力的保護,懇切地祈求上帝把我從野蠻人手裡解救出來。我在這種狀態下待了大約兩小時,就開始急不可待地要知道外面的情報,因為我派不出什麼探子去打聽消息。 <有一天一清早,天還沒有亮,我剛剛出門,忽然看見遠處海岸上有一片火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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