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世界名著 > 魯濱孫飄流記 | 上頁 下頁
八


  不管怎樣,我們還是非要上岸去,從那里弄一點淡水不可,因為我們船裡連一磅水都沒有了。現在的問題,是在什麼時候,到什麼地方去弄。佐立說,如果我讓他帶一個罐子上岸,他可以看看那裡有水,替我弄點來。我問他為什麼他要自己去,為什麼不讓我去,由他守在船上。他回答的話是這樣情深義厚,使我後來永遠愛上了他。他說:「如果野人來了,他們把我吃掉,你走開。」我說:「讓我們兩個人都去吧,佐立,如果有野人來,我們就把他們打死,我們誰都不讓他們吃掉。」於是我給佐立吃了一塊麵包幹,又從酒箱裡取了一杯酒給他喝,然後把我們的船向岸上適當地推近一些,一齊蹚水上岸,除了槍械和兩個盛水的罐子外,什麼都不帶。

  我不敢走得離船太遠,恐怕有什麼野人坐獨木船沿河而下;可是那孩子,他看見一英里以外有一塊低地,就信步向那邊走去。不到一會兒,只見他飛也似地向我跑來,我以為他是在被野人追趕著,或是給什麼野獸嚇著了,急忙跑上去救他。可是當我走近他時,卻看見他肩膀上背著個什麼東西,形狀像一隻野兔,可是皮色不同,而且腿也比較長,原來是他打死的野味。我們都很高興,因為這東西的肉一定很好吃。可是佐立那麼歡天喜地跑回來告訴我的還不是這個,而是:他已經找到了很好的水,而沒有看見野人。

  一直到後來我們才知道,我們用不著費這麼大的事去找水。只要沿著小河向上走一點點路,等潮水退了,就可以找到淡水;就是潮來的時候,潮水也上溯不了多遠。於是我們把所有的罐子都盛得滿滿的,又把殺了的野兔吃下去,準備繼續前進。在那一帶,我們始終沒有發現人類的腳印。

  我過去曾到這海岸來過一次,很清楚加納利群島和佛特角群島20都離此不遠。但是現在既沒有儀器可以測量出我們這時是在什麼緯度,同時又不清楚或是記得這些群島是在什麼緯度,當然不知道到什麼地方去找它們,或是在什麼時候應該離開海岸,向它們駛去。不然的話,我一定很容易找到這些海島。我現在唯一的希望是繼續沿著海岸走,一直走到有英國人做生意的地方,只要遇到一些來往的商船,就會被他們救起來,把我們帶走。

  依我的估計,我們現在所在的地方,一定是在摩洛哥帝國和黑人國家之間。這地方一向荒涼無人,只有野獸;黑人因為怕摩爾人,放棄了它向南遷去;摩爾人由於它是一片磽確不毛之地,認為不值得居住。此外,這兩個民族都捨棄了這塊地方,還有一個共同原因,那就是這裡盤據著無數的猛虎、獅子、豹子和其它的猛獸。摩爾人只把這裡當做打獵的地方,每次來的時候,都像軍隊一樣,至少有兩三千人。真的,我們沿著海岸走了差不多有一百多英里,白天所看到的只是一片荒蕪,毫無人煙,夜間所聽到的只是野獸的咆哮和呼嘯。

  有一兩次,在白天,我仿佛遠遠看到了加納利群島上的泰尼利夫山的山頂,很想冒險駛過去;但是試了兩次,結果都被逆風頂回來,同時海上的風浪很大,小船也走不了。因此,我決定依照原來的計劃,沿著海岸走。

  我們離開了那個河口之後,有好幾次不得不上岸取水。特別有一次,在大清早晨,我們來到一個小地角,下了錨。這時正在漲潮,我們想等潮水上來以後,更往裡面走走。佐立的眼睛比我尖,這時低聲叫了我一聲,要我把船開得離岸遠一點。他說:「你看那小山下邊有一個可怕的怪物在那裡睡覺哩。」我順著他的手望去,果然看見了一個怪物;原來在岸上,在一片山影下,正躺著一隻極大的獅子。我說:「佐立,你上岸去把它打死吧。」佐立顯出很害怕的樣子說:「我把它打死!它會一口把我吃掉的。」於是我也不再對他說什麼,只叫他不要動。我把我們最大的一支槍拿到手裡,裝上大量的火藥,又裝了兩顆大子彈,放在一旁;然後又把第二支槍裡裝上兩顆子彈,再把第三支槍裡裝了五顆小子彈。

  我拿起第一支槍,盡力瞄得准准的,向那獅子的頭上開了一槍,不料它這時正用一隻前腿擋著鼻子躺著,子彈打過去,正打在它膝頭上,把腿骨打斷了。它猝然驚起,先是大聲咆哮,等發覺腿已經斷了,又跌倒下去,接著又用三條腿站起來,發出最難聽的吼叫聲。我見自己沒有打中它的頭,不由吃了一驚。這時它仿佛要跑開,我急忙拿起第二支槍來,對著它的頭部又是一槍,只見它頹然倒了下來,輕輕吼了一聲,一個勁兒在那裡掙命。這時候佐立的膽子也大了起來,堅決要我允許他上岸。我說:「好,去吧。」於是他便跳在水裡,一隻手舉著一支小槍,一隻手劃著水,走到那東西的跟前,把槍口放在它的耳朵邊上,向它的頭部又開了一槍,結果了它的性命。

  這回事,對於我們,只能算做一種遊戲,因為不能帶來食物。我覺得,為了這樣一個無用的東西耗費了三份火藥和彈丸,未免不上算。可是佐立說他一定要從它身上弄點東西下來,於是他走上船來,叫我把斧子給他。我說:「做什麼,佐立?」他說:「我要砍它的頭。」可是他卻砍不下來;結果只砍了一隻腳下來,把它帶回來,那真是一隻大得可怕的腳。

  我心裡盤算,它的皮也許對我們有點什麼用處,便決定想法子把它剝下來。於是佐立和我便跑過去剝皮。對於這件工作,佐立比我高明得多,我卻完全不知道怎麼下手。這工作足足費了我們一整天,最後才把它的皮剝了下來,拿來鋪在我們的艙頂上。不到兩天,太陽便把它完全曬乾了,後來我便墊著它睡覺。

  這次停船之後,我們一連向南走了十多天,對於我們那日漸減少的糧食,吃得非常節省;除了不得已取淡水以外,很少靠岸。我的計劃是要開到非洲海岸的岡比亞河或賽納加爾河21,這就是說,要到佛特海角22一帶,希望能夠在那裡遇到歐洲商船。萬一遇不到的話,我就不知道往那裡去好了,只有去找找那些群島,或是死在黑人國了。我知道所有的歐洲商船,無論是到幾尼亞去,到巴西去,或是到東印度群島去,總要從這個海角或這些群島經過。總之,我把我的整個的命運都放在這個唯一的機會上,要是不能碰到船隻,只有死的份兒了。

  我抱著這種決心走了十天,就開始看到有人煙的地方;有兩三個地方,在我們經過時,可以看見一些人站在岸上望著我們。同時也可以看出他們都是漆黑的,並且周身一絲不掛。有一次,我很想上岸和他們接近,但佐立卻替我當顧問,對我說:「不要去,不要去。」我把船靠近岸走,想同他們談話;他們也沿著岸跟著我跑了一程。我注意他們手裡並沒有武器,只有一個人手裡拿著一根長竿;佐立說,這是一種鏢槍,他們可以把它擲得很遠,並且每發必准;因此我只好離得遠遠的,儘量用手勢同他們交談,並且做出手勢,向他們要東西吃。他們叫我把船停住,表示要替我們取一點吃的東西來;於是我落了頂帆,把船停住。這時他們當中有兩個人向村子跑去,不到半點鐘的工夫,又跑了回來,帶來兩塊幹肉,一些穀類;這大概是他們的土產,但我們兩樣都不認識。我們很願接受它們,但怎樣去接受卻是一個問題,因為我們既不敢接近他們,他們也同樣地怕我們。結果他們總算替我們想了一個兩全的辦法:先把東西放在岸上,遠遠地躲開,一直等我們把東西拿到船上來,才又走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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